4月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袁培全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第二批政策清单中,包含大量减税降费政策,这些政策主要聚焦哪些领域?
答:

今年,国家着眼宏观经济形势,推出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规模更大、力度空前。我省积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创新出台地方减负举措,形成了一揽子的减税降费措施,预计全年减税降费约1700亿元。这次把今年绝大多数重要、核心的减税降费政策全部纳入了第二批政策清单中,共包含11项政策,其中6项为国家统一的“规定动作”,5项为我省出台的“自选动作”。政策主要聚焦四个方面。
留抵退税是今年退税减税的“重头戏”,预计全省新增退税900亿元以上,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6个行业,将彻底解决这些企业若干年以来形成的存量留抵税额,同时,从4月1日起,这些企业的增量留抵税额可以按月全额退还。退还留抵税额相当于直接为企业提供了现金流支持,对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加快技术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当前,受疫情等影响,小微企业以及部分行业经营较为困难,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再加码,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六税两费”政策适用范围扩展到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更多企业享受到政策优惠。为支持服务业等部分困难行业渡过难关,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暂停铁路、航空运输企业预交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停止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为促进创业就业,对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高上浮标准执行税收扣减政策,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
放宽中小微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执行条件,相关企业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可选择适用更为宽松的税前扣除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延续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过税收减免,为企业研发创新添动力、增活力。
为支持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延续执行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相关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同时,下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单人单检由2020年的60元/人次降至28元/人次;多人混检由2021年的30元/人次降至6元/人次,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抓落实、优服务、提质效、强督导,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政策落地生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加油助力。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当前,各类市场主体面临着很多困难,请问在第二批政策清单中,除了减税降费政策外,还出台了哪些财税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实现高质量发展?
答: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为了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等因素叠加影响,财政部门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从收支两端同时发力,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收入端是减税降费,刚才已经介绍。支出端是积极发挥财政支出政策作用,更加注重精准发力、靶向施策,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心针”“助推剂”。在第二批政策清单制订过程中,我们和有关部门一道,在产业发展、能源保障、对外开放、县域经济等方面提出了一批精准有效的财政支持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应对当前复杂形势,努力抢占发展先机。
在前期工业互联网发展财政激励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精准发力,推出了对企业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给予最高10万元费用补助,对数字经济重大创新和应用示范项目给予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5%的财政股权投资等财政激励政策。开展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奖励,单户机构奖励最高50万元,支持实施标志性产业链突破工程。对细分领域掌握独门绝技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5%的股权投资支持,通过资本赋能助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快速发展,等等。
大力培育发展总部经济,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将根据产业分类、地方贡献、注册资本等不同情况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给予最高1亿元财政奖励。对新上市总部企业,省财政分阶段给予500万元的补助,对引进和培育总部企业综合评价前5名的县(市、区)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开展汇率避险担保业务,担保费由省财政和企业所在地财政按照5:5比例予以全额补贴,等等。
对2022-2025年建成并网的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分别按照每千瓦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2022-2024年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分别按照每千瓦800元、50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同时,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海上光伏和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等等。
在前期已出台“工业强县”“现代农业强县”等7个“十强县”培育政策的基础上,继续聚焦县域经济发展,出台省级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绿色发展先行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县、质量强县等强县评选政策,省级财政分类给予200万-500万元资金奖励,引导各地立足县域特色基础,做优做强县域经济,等等。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尽早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全力抓好政策落实,更好发挥财政激励政策引导作用,助力我省经济高端、高质、高效发展。